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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职业打假人投诉到工商怎么办?

发布时间:2024-10-08点击:4

何种情况容易被打假者关注?商家必须提高警惕进行检查。

1、低价大牌产品部分造假者专挑大牌产品中的低价款,采用“钓鱼式”沟通手段,向卖家询问是否正品、是否高仿等问题,一旦卖家给出肯定回答,便使用多个账号进行购买。收到货物后,他们便以“假冒品牌”为由,申请全额退款。这类订单存在异常,通常是团队操作,一个账号咨询,一旦得到明确回复,可能会有几个或十几个账号同时下单。

 

2、违反广告法虚假宣传、使用绝对化词汇、进行不正当竞争。如标题过于夸张,忽视法律风险,如使用“最佳极品”、“世界第一”、“世界级”、“顶级”等绝对化词汇,以及“吃某某品牌效果更佳”、“其他家都没有我们用的材料多”等不正当竞争言论。还包括“使用3天,瘦30斤”、“吃一顿,5天不饿”等明显虚假宣传。

 

3、价格欺诈。如宣称原价较高,实际并无证据,或宣传下单立减100元,实际并无优惠。宣传到手价2000元,实际收取2001元甚至更多,以及历史最低价虚假等情形。

 

4、标识标签问题:如执行标准过期、生产许可证虚假、成分原料非法添加、生产日期修改加贴等,问题广泛。大部分产品质量问题都存在于产品标签问题中。如食品、药品等标识标签,极易被造假者抓住漏洞。

 

5、新开店铺、新手上路。电商新手缺乏经验,风险防范意识薄弱,不懂平台规则,急于求成,忽视宣传违法的可能。

 

6、产品属性夸大宣传。如产品本质属性夸张,虽产品本身具有一定功效,但没有具体证明和数据来源,或详情页中有贬低同行的表述,都极易被打假者攻击。另外,如代购食品、药品等,没有中文标签,没有进口商备案,没有质检报告、清关凭证报关单等,以及直邮现货因素,也容易被打假者抓住

 

7、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禁止私自交易的产品,基本都涉及刑法。如枪支弹药、管制刀具、精神类药品等。

 

8、行业内长期存在问题的产品。如该类产品在行业内已出现相关行政处罚,人民法院已出具相关不利判决,要避免选择这类产品。

 

 

 

虽然我们公司也有打假维权的业务 但我们都是受企业方委托 维护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首先咱不否认一部分打假人的素质问题,但是咱不能一竿子打死一船人

打假是否真的能净化市场

 

是否真的可以净化市场呢,那么我们首先得清楚一个前提,谁才是真正有能力净化市场的,那肯定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部门了。打假人在打假过程中,扮演的一直都是消费者的角色,他们没有行政处罚权,就算他们发现了商家的违法行为,然后要想索赔,也得通过行政部门或者司法部门。

 

拿到钱就撤诉,走司法部门流程没问题,但行为确实不对。而走行政部门,即便拿到钱撤诉,撤诉了,行政部门也是知道商家违法情况的,尤其是有规定说商家的违法行为可以来自于投诉举报等方式,而你就是监管这个的,你既然知道了,应该对商家违法行为做出点什么吧,行的,你不罚,你不管,然后你说打假人拿到钱就撤诉,对净化市场一点用都没有。嗯,无耻至极。

 

 

那打假人对净化市场是否有用呢,举个例子吧。之前因为抖音火起来的越南百香果大家应该都还记得,那个时候,线上线下,但凡有点流量的水果店铺都卖越南百香果,百香果不宣传越南进口,你都不好意思拿出来卖。那百香果到底是不是越南进口的呢,不是,因为我们国家不允许越南百香果进口到国内,所以当时市面上宣传的越南百香果都是假的,要么就是走私。商家在明知自己的百香果不是进口的情况下,但却宣传是越南进口,这个典型的欺诈的行为。对的,当时整个水果市场都在骗你。

 

 

现在基本是看不到宣传越南百香果的了,为什么,被打没了。如果没有职业打假,现在百香果还是越南进口的。然后你还会因为进口多交一份智商税。

 

 

当然还有就是打谁的问题,这个我当时也是觉得他们说得对,这些人都不打大企业,欺软怕硬,后面我自己做消费维权,感觉不是那么回事。

 

不是不打,也会打,但对于大企业,因为涉及地方利益,地方会偏袒保护,真的不是不占理占法就行。而且你打了人家也不一定怕,有兴趣的自己可以搜搜鸿茅药酒有多少行政处罚。

 

不管你是消费者,还是打假人,都是靠当地的行政部门或者在法院来维权的,如果地方偏袒,没辙。反观中小企业,像是后娘养的,无关紧要。所以也就成了目标。

 

分清打假和假打

首先,「职业打假」和敲诈勒索有本质区别。

 

「职业打假」的途径通常有两条:一条是向有关部门举报,然后通过调解获得金钱补偿;另一条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惩罚性赔偿。

 

不论是举报,或是提起诉讼,都是相关法规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。

 

公民在有关部门的主持下,行使合法权利并获得相应赔偿,怎可与敲诈勒索直接划等号?

 

如果这种行为被认定为敲诈勒索,那在已经获得赔偿的案件中,有关部门又扮演了一个怎样的角色?

 

其次,不管在食品、药品领域,或者其他商品领域,「职业打假」都应获得惩罚性赔偿。

 

只要「职业打假人」购买商品不是为了从事生产、经营行为,就应认定为「消费者」。不存在获得惩罚性赔偿主体不适格的问题。

 

而且,商品「欺诈行为」严重损害消费者甚至社会公众的利益,是《消法》等法律应该严惩的对象

 

[职业打假人」能倒逼商家遵守法规,杜绝假冒伪劣产品。

 

最后,历史实践表明,假冒伪劣商品才是最大的危害。

 

改革开放初期,国内假冒伪劣商品盛行,对商业信誉、生产安全都产生了极大危害。(例如假冒伪劣电器造成矿难事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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